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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汽车自驾运动(航空飞行)营地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使用要求(标准)》

来源:发布时间:2018-02-28 17:21:22

汽车自驾运动(航空飞行)营地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使用要求


    一、建设要求

    (一)应建设多功能运动场

    可参照GB/T 34419-2017《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能够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等运动项目。

    (二)宜建设拓展训练场地

    主要包括高空拓展、军事拓展、丛林穿越、水上拓展、模拟飞行、儿童攀爬等项目。

    (三)宜建设运动休闲场地

    主要包括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室内跳伞、营地攻防箭、山地自行车、真人CS、无线电定向等项目。

    二、管理使用要求

    (一)地方体育部门应对当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管,具体日常管理和维护由营地所属单位负责。如营地所属单位无足够力量单独运营,可与具备运营资质的单位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团队进行运营。

    (二)运营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依法成立、可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2.合法合规地取得经营权,依法经营,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能为群众参加营地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并做好安全保障。

    (三)体育场地设施应承担营地拓展、休闲运动、大众露营、青少年夏令营等全民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