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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体育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17 11:58:00

  酒泉市体育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2016年2月2日

  目       录

  1.酒泉市体育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2.酒泉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3.酒泉市体育局改进会风规定(试行)

  4.酒泉市体育局先进推荐评选办法(试行)

  5.酒泉市体育局考勤管理制度

  6.酒泉市体育局用水、用电、卫生管理制度

  7.酒泉市体育局门卫管理制度

  8.酒泉市体育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9.酒泉市体育局车辆管理制度

  10.酒泉市体育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11.酒泉市体育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12.酒泉市体育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13.酒泉市体育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

  14.酒泉市体育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15.酒泉市体育局职工接受社会管理规定(试行)

  16.酒泉市体育局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7.酒泉市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8.酒泉市体育局出差管理制度

  19.酒泉市体育局调研工作制度

  20.酒泉市体育局公文、用印、档案管理制度

  21.酒泉市体育局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22.酒泉市体育局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

  23.酒泉市体育局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岗位职责

  24.酒泉市体育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5.酒泉市体育局绩效考核制

  26.酒泉市体育局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

  27.酒泉市体育局服务承诺制

  28.酒泉市体育局首问责任制

  29.酒泉市体育局岗位责任制

  30.酒泉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31.酒泉市体育局机关效能监督员管理制度

  32.酒泉市体育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33.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34.甘肃省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35.甘肃省委、省政府“十大严令”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6.中共酒泉市委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37.酒泉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38.崇尚健身品质生活---酒泉市体育局致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倡议书

  酒泉市体育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市体育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党政机关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机关党支部是机关干部学习的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干部学习计划的制定、时间安排、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三、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工作要求和各类文件会议精神,体育业务和廉政建设、政治经济、法律法规、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国际国内时事动态等各方面知识。

  四、学习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习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交流学习相结合,以研讨交流学习为主。

  五、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局机关每周一安排半天时间集中组织学习。

  六、集体组织学习,单位要有学习记录,个人学习(包括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学习记录须按规定在每月10日前送分管领导查验。

  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和个人工作、思想、学习实际,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体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八、建立集体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出勤结果作为干部参加各种考核的依据之一。

  酒泉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上半年六月三十日前、下半年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召开完毕。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局领导班子、党组、支部以及各成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思想、工作、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内容。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前,班子及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上、工作上、互相间看法、想法,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讲的问题,通过谈心先沟通思想取得共识,并认真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在经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民主生活会上,每个成员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只讲问题、不讲成绩,要做到自我批评严肃深刻、敢于剖析,相互批评认真坦诚、一针见血,接受批评真诚虚心、态度端正。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议须认真作好记录,会后整理后如实上报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

  酒泉市体育局改进会风规定(试行)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为加强市体育局的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保证会议效果,在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规定如下:

  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开短会,单位会议争取在两小时内完成既定任务;讲短话,会议上安排工作、传达精神、汇报工作做到言简意赅,主题明确,戒空话套话;少开会,会议能合开的合开,全市体育系统内部大会能少开的尽可能少开,集中到市上召开的会议,不准随意提高规格,提倡下基层召开现场办公会;需要讨论的会议,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时间,提高讨论深度。

  二、简朴办会。举办全市性、承办全省性及以上规模的大会场所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会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鲜花绿树、不制作背景板;压缩规模,缩短会期,降低成本,;会议期间涉及食宿时,严格控制人数,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会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等活动;严禁以会议之名发放补贴礼品。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加市上各类会议,参会者要提前15分钟到会场,参加本单位会议,提前5分钟进会议室;会议期间遵守纪律,认真听讲,领会精神,做好记录,严禁随意走动、外出、交头接耳、拨手机、接电话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发生;参加本局以外的会议后及时在要求范围内汇报精神,并根据领导的意见整理会议内容,必要时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工作,抓好与自己相关内容的工作落实。

  酒泉市体育局先进推荐评选办法(试行)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一、本办法所指的先进包括向市级机关及以上推荐和市体育系统内部评选的先进集体、个人。

  二、市体育局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优先考虑基层,原则上在科级及以下干部中产生。

  三、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落实有力,文明和谐。

  3.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4.干部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单位的决策决定,政治理论素养较高;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同志,热爱集体,积极维护全局声誉和形象,团结协作精神强。

  2.工作能力强。重视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有为民务实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能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调动基层职工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处理复杂事务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计划周密,措施有力,快速高效,落实到位。

  3.模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确的是非分辨观,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社区规则;勇于抵触不良倾向,重视激发正能量,积极维护团结稳定大局。

  4.工作业绩突出。对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五、具体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推荐评选程序:公布方案、分管领导推荐、党组酝酿、职工推荐、党组研究、公示、审核、外报。

  酒泉市体育局考勤管理制度

  (经2016年1月13日市体育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1.全体市体育局机关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脱岗外出。

  2.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和正常休假,必须写请假条,局领导签字批准后生效,没有请假条一律按旷工计算。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

  3.干部职工的公休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分期休假,也可一次性休完。休事假超过10天开始计公休假。年终发放的未休公休假补贴,职工休完几天扣除几天的补贴。

  4.干部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没有医院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重大疾病按《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酒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1〕157号)文件精神办。

  5.干部职工病、事、休假期间,外出酒泉要给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信息畅通。假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并及时销假,一般不得续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返回后当天或第2天补办续假手续,私自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6.干部职工全勤者,年底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条件之一。擅自脱岗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年内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年请病假、事假15天以上者,年底不评优。

  7.干部职工休婚假、产假(护产假)、丧假、探亲假等特殊政策性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职工出勤情况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如实登记,年终纳入职工考核。

  此管理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2016年市体育局机关全体职工公休假天数

  姓 名   工龄(年)    公休假(天)

  王红兰    33        15

  张 滨    42        15

  戴生平    36        15

  薛永成    42        15

  刘铁忠    32        15

  周友泉    31        15

  王艳玲    29        15

  薛成忠    28        15

  袁 煜    27        15

  史兰华    27        15

  李军锋    27        15

  李英武    27        15

  何应林    23        15

  赵海鹏    20        15

  戴爱梅    18        10

  潘志伟    12        10

  芦文平    5         5

  酒泉市体育局用水、用电、卫生管理制度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一、用水、用电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自来水使用中要适当控制流量,用后必须关紧龙头;节约用电,无人不开灯,在室内自然光充足的时间,不使用照明灯,下班办公室要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脑、空调。

  二、职工发现水管、电路出现跑冒滴漏要及时报告机关负责后勤的科室人员修理,防止漏水、漏电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个人办公室内的用电器要各负其责,严防火灾等事故隐患。

  四、机关办公楼、室、卫生间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办公楼内卫生由局各科室划片清扫,各科室办公室由各自清扫,卫生间由相关科室负责清扫。

  五、垃圾实行袋装制管理,楼内不准乱扔皮、渣、屑、烟头等垃圾,不准随地吐痰。自觉保持卫生间内清洁,便池用后要冲洗。

  六、楼内卫生日清扫,特殊情况及时清扫,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

  七、如遇下雪等特殊天气情况,全局在家职工清扫办公楼前规定区域的积雪等垃圾。

  酒泉市体育局门卫管理制度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为加强对局机关的安全管理,规范门卫工作人员行为,保持机关稳定有序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纪律。坚守岗位,文明执勤,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特殊情况离开岗位,须经领导同意并确定好替班人员。

  二、单位楼门早6:30开,晚9:00锁。内部人员进出要主动联系,做好衔接。所有出入人员,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配合门卫工作。来客必须先登记,说明来意方可进入办公楼内,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领导。

  三、凡携带局机关财物出门的人员,门卫须主动询问清楚,核对无误后准予放行,否则因此发生财物丢失门卫要赔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人员进入单位。

  四、门卫应注意防火、防盗。在职工下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应加强巡视,确保机关安全,如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不准在门卫值班室做打扑克、麻将、下棋、喝酒等与值班无关的任何活动,夜间门房不能留宿外人。

  六、爱护单位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及时处理垃圾,做好楼内花木的保养,经常保持楼道和大门周围卫生清洁。

  七、单位职工要积极支持门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局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物、办好自己的事”,争创“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单位。

  酒泉市体育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2016年2月2日局党组会议修订)

  一、机关领导及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纪律,按照“勤俭节约、从严掌握、保证必需、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任何人不得违法违纪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问责。

  二、财务支出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归类填制报销凭证,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报销。

  三、财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对采购产品要及时进账,账目报表要做到准确、整洁,并按月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以便统筹安排。

  四、单位公款任何人严禁借支挪用。财务人员对差旅费要严格把关,按规定标准报销,在出差人员返回单位七日内一次结清。

  五、按财务规定管理现金,日库存量不得超过200元,严禁白条顶账。

  六、单位物品购置需通过政府采购的,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政府采购。其他物品购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统一购买。大额支出3000元及以上由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下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沟通后决定。

  七、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就餐由专人安排,不得超标准接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自行安排公务接待。接待费用坚持一月一结账,严禁跨年度赊欠接待费用。

  八、财务人员按月及时做好单位职工工资发放等财务有关工作。

  九、局机关会议室财产由机关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办公室财物由各自保管。

  十、局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所有财产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楚,管理手续健全。

  十一、局机关财产不得随便外借,确需外借的,经局领导同意审批后方可借出。所借财产须及时收回,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十二、局机关干部职工调离时,所借现金、财产必须办理清交手续,才可转办工资及有关手续。

  十三、局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要忠于职守。库房要做到勤翻、勤晒、勤检查,严防物品发霉、变质及损坏,确保库房的安全和整洁。领取器材、物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如有损坏丢失,查明原因,由当事人赔偿。

  十四、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清查单位固定资产一次,清理库房废旧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处理。

酒泉市体育局车辆管理制度

  (2016年4月22日市体育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1.市体育局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2.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驾驶员出车期间随便带人、接送人或将单位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安全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违章行驶。如因违规行驶造成车辆扣分、罚款等处罚现象,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关注车辆状况,每月一检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违规记录,并向局领导会议上进行汇报。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无故障、无违纪行驶。要坚守工作岗位,要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浪费。

  6.驾驶员要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实行一车一库停放制度,车辆在夜间、周末、节假日必须回单位车库停放。如有紧急工作需要出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办公室安排出车。

  7.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车辆维修前驾驶员要报告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在保险公司定点的维修点拿出体检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批准后进行维修,不得先修后报。

  8.单位车辆实行百公里耗油定额管理制度。办公室要建立统一台账,统计车辆用油情况。对百公里耗油过大的车辆要实施监控或停车检修。

  9.局机关公车使用管理要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公车使用要出具《派车单》,驾驶员报销出车费用要经过车辆使用人员、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4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酒泉市体育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为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提高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使之更好地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群众了解发展动态、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结合市体育局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夸大其词,不刻意编造。

  2.时效性。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3.全面性。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

  二、信息报送内容

  1.市体育系统的业务工作动态(文字或图片);

  2.工作中成功的做法、经验、理论思考;

  3.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经验;

  4.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5.机关党政、工、青、妇方面工作及经验;

  6.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典型事迹。

  三、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体育中心、市体校、单项体育协会、各科室信息员将信息通过邮件或纸张的形式报市体育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报请有关领导审核后外发。收件邮箱为gsjqtyj@163.com。

  2.实行季通报、年终评定制度。信息员每月上报信息数不少于1篇,重大会议和体育赛事活动的上报要及时准确,上报时限不应超过5日,普通类信息报送可采取图片新闻的形式,每2条图片新闻计为1篇信息。

  3.局机关办公室每月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不少于5篇。

  4.办公室每季度将对上季度各县(市、区)、市体校、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统计公布,年终进行综合通报,并将结果纳入考核。

  四、信息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市体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在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做好衔接工作,保证信息工作不断档。

  2.体现特色。各县(市、区)、市体校、各科室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及特色撰写信息。

  3.突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捕捉、搜集、整理、报送各类信息。

  4.提高质量。报送的信息应当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规范,文字简练,事例、数据和图片真实可靠准确,计量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范。

  酒泉市体育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1.局机关成立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局机关的综合管理工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原则,切实加强局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物,办好自己的事”,争创“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单位。

  3.各科室长是本科室综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日常要加强维稳综治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增强职工的“三防”意识,随时关注社情民意。机关后勤管理人员要及时检修单位消防器材,确保使用正常。

  4.局机关实行节假日期间领导轮流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日常时间门卫人员专门值班制度。

  5.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检查各楼层的门窗及水电暖,有问题要主动协调解决;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带班领导,一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如遇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询问事由要给予耐心答复和解释,必要时可与分管领导联系;处理好节假日期间电讯、收发、安全、应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拆私人信件。所有进入机关办公楼人员严禁使用明火,在库房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

  7.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保卫意识。印章、便函、秘密文件资料等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外出禁止携带国家秘密文件,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时,要经局长同意,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被盗或丢失。

  8.局机关人员如不遵守管理制度,发生意外造成事故者,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酒泉市体育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1.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或人员来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投诉请求或检举控告,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或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为成员,集体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分口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或相关承办科室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4.接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到说话和气,耐心听取陈述,弄清问题。属于自身工作范围的,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予以办理;不属于自身工作范围的认真负责地做好衔接转交工作。

  5.接访工作实行登记制。收到的信访件要交办公室逐件登记,填写处理单,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力争给每位来访者(匿名信除外)满意答复。对反映重大问题的访件,属于本局工作的研究处理,不属于本局工作的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办理。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访件,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

  6.接访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拆阅,认真办理,不推托、不积压、不错转、不丢失。直接能答复的问题当面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应说明情况,重要来访请领导出面接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7.贯彻“办转结合,力争多办”原则。对必须下转的信件,要填写转办单,并提出办理要求,登记后下转。对需要上转的,要认真负责地经局党组转交市纪委、监察局或信访部门办理。

  8.做好信访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群众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妥善保管,严禁转交被揭发、控告单位或个人,谁泄密谁负责。建立健全信访档案,做好年终总结归档。

  酒泉市体育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全市体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党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党组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组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 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报请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酒泉市体育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2014年3月3日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内容  

  1、依法或依照上级部门的政策,制定、修订或废止涉及全局性的重要规定和相关实施意见,以及需要报请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或规定;

  2、制定的体育发展整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的重点规划以及根据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发展项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方案;

  3、年度体育事业发展计划以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大型体育竞赛活动等重大事项;

    4、体育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相应的重大措施、实施方案及相配套政策;

  5、年度体育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的重要事项,以及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投资项目、采购项目及资金支出的重要事项;

  6、推荐上报集体、重要人事任免、个人的评优评先、行政奖励,教练员职称评聘等重要事项;

  7、体育场馆设施的授权使用、产权转让、变更等重大事项;

  8、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项;

  9、研究决定大额物资采购(1500元以上)、重大资产处置和管理及使用;

  10、研究处理日常体育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1、通报研究局内重要工作情况,并且予以协调; 

  12、研究其他涉及体育的事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应组织相关人员评议并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应事先多方听取意见;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2.深入沟通协调。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未沟通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须经牵头科室提出具体方案并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提议。

  4.做好相关准备。有关科室至少应在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1天,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以保证其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纪检监察人员主要负责人缺席的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得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应逐个表态;因故未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实行“末位表态”,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可请求上级组织裁决。表决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4.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需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组会会议报告,并予以研究确认。

  5.组织列席旁听。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列席有关会议。纪检监察员应列席会议,并协助做好监票等相关事宜。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6.会议记录及纪要。应明确会议记录人,负责对会议讨论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意见、结论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与会议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一并存档备查。对会议决定事项应制发会议纪要,并以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发布。 (三)执行阶段

  1.明确具体责任。分管领导是该决策事项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党组书记(行政负责人)是该决策事项的重要领导责任者。

  2.分工组织落实。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

  3.严格执行决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4.注重信息反馈。畅通情况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决策落实反馈制度。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过程中遇到难以推进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反映,并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研究决定。

  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

  1.监督人员。局纪检组长负责对本系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重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重点是贯彻落实相关制度的情况,特别是严格履行程序规定的情况。具体是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履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以及资金审批程序等情况。

  3.监督方法。围绕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充分运用行政监察手段,每年确定1-2个重要事项进行立项审核、执行效能监督、检查考评及总结报告。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并注重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监督检查中作用。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开栏、局域网等形式,努力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对重要干部的选拔任用,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部分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任用程序公开、分管工作公开等制度,逐步加大差额民主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差额票决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

  4定期报告。局党组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   四、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或随意表态,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严格审定提供虚假材料,造成领导集体决策失误的责任人;

  4、不遵守会议保密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

  5、贻误工作,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酒泉市体育局职工接受社会管理规定(试行)

  (2014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为加强市体育局领导和干部职工业余时间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区规定。

  二、有正义感,传播正能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敢于讲真话,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交纳各种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不乱停放车辆。

  五、尊老爱幼,孝敬爱亲,团结邻里,做真善美的倡导者和拥护人。

  六、严禁违规驾车、过度饮酒,保证自身和家庭的安全,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

  酒泉市体育局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一、本制度所指体育器材包括全民健身器材和体育训练比赛使用的器材。

  二、器材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管理人员应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服务群众、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规范使用。

  三、器材入库应填写入库登记表,由保管员、市场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确认后,凭单进行入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需要进行固定资产录入登记申报的,由市场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器材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器材室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日常保管应经常注意做好器材的防火、防变形、防漏电等安全防范工作。

  五、市级训练比赛所需器材,由市场办及早、及时和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做好准备和保障。

  六、器材出库由市场办办理调拨申报手续,填写出库审批表,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场办负责人向保管员开具出库单,保管员凭出库单和相关证明发放器材,并做好出库登记。

  七、训练比赛所需体育器材出库,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场办做好借用登记手续,并督促及时归还所借用器材,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的,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八、保管员要对器材要进行经常检查,及时做好维护、保养、申请报废和更新,确保使用安全。

  酒泉市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一律为发公函的公务活动对象,包括来我局调研、检查工作的上级单位来人、来我局办理公务或考察的外地工作人员、兄弟市县业务对口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单位之间工作交往严禁宴请。

  二、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费支出总额不得超预算。坚持分级、分类、对口的原则,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制定接待方案,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公务接待一律在市政府定点的饭店进行。

  三、开支范围和标准:

  1.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确需开支的必要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2.用餐费:接待对象需要用餐的,应当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超过四菜一汤,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一次,不得上烟酒。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住宿费: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差旅、会议管理规定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

  4.交通费:应当充分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减少随行车辆,集中安排接待对象乘车前往目的地,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特殊情况下可租用车辆。交通费包括租车费、车票、过路过桥费、油费等。

  5.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四、审批结算及监督管理:

  1.公务接待实行接待申报审批制度,凡需公务接待的,由承办科室如实填写《酒泉市体育局接待审批单》(下简称审批单)并附接待方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安排具体经办人员统一安排就餐。审批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

  2.承办科室凭审批单到定点接待饭店安排接待。

  3.承办科室凭事由公函、审批单、接待方案、餐饮和住宿发票、消费清单和公务卡支付凭证等票据办理结算报销手续。接待经费应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凡超标准、票据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4.接待费应在财政部制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接待单位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经费必须全部在本科目中反映。

  5.加强接待经费管理,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公布招待经费开支情况,自觉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评议、监督。

  6.局机关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单位名义招待亲属、朋友或因酒误事损害单位形象。

  酒泉市体育局出差管理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为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控制出差人员,规范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开展出差工作。单位因工作需要,外出参会、培训、考察等情况按照此制度执行。

  二、实行出差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出差,需经局领导班子批准。

  三、严格控制自带车辆及乘坐飞机。出差提倡乘坐公共汽车和火车,原则上不得自带车辆和乘坐飞机,情况特殊确需带车或乘坐飞机,需经局长批准。因公出差必须严格按照出差路线往返,不得借机绕道公费旅游。

  四、严格出差报销项目。出差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限额的部分自理,接待、会议、培训等主办单位不收取食宿费或食宿费纳入会务培训费由单位报销的,会议培训期间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短途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培训,途中无需就餐的,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自行旅游或随旅行团外出旅游的费用一律自理。

  五、按时报销出差费用。机关人员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销。

  酒泉市体育局调研工作制度

  (201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通过)

  一、为全面提高局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切实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决策、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推动工作的作用,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研究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体育事业创新发展服务。

  三、成立调研工作督查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县级干部任成员,负责调研课题的设立、指导、调研、督办、评比和成果运用等工作。

  四、调研课题由领导和其分管科室负责人于年初研究制定,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统一由办公室汇总印发。各科室长在其分管领导带领下每人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篇的调研报告。

  五、课题成果要贯彻实事求是和科学可行的原则。注重时效性、超前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建议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观察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务求全面准确地掌握具体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深入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法。要善于结合酒泉体育工作实际,学习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要善于用创新的思维方式思考解决问题,善于通过调研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局各分管领导在对相关科室调研工作全面指导的基础上,每年应着重指导完成一项重点调研课题。调研课题完成后,分别于当年6月和12月中旬将本科室调研成果交局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统一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对调研成果进行评比。评比优秀的调研成果和调研工作先进科室,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七、调研报告必须由具体责任人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写、代做;可以引用他人的统计数据,不得整篇、整段摘用他人成果;可以对往年调研课题做进一步地深入调研,不得只对数据进行更新或基本延用以往的观点和举措。如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则取消该调研成果的评比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

  八、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局办公室要及时将年度调研成果汇编成册,并及时将优秀调研文章向市领导、相关报刊、杂志报送、推荐,以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在起草领导讲话、政策性意见、参与领导决策时积极主动运用调研成果,使调研成果转化成为领导决策的依据,体现到体育工作的重大决策中去。调研文章被《酒泉发展》或省级以上媒体刊登或会议推介的,给予奖励。

  九、鼓励广大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局领导班子要为干部调研提供参观培训学习的机会,提高调研人员的理论素质。组织调研人员开展异地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活动,支持和协调调研人员参加各类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随同领导参加调研活动、参与研究全局性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了解实际工作动态和领导的决策思路,以形成科学的决策意见和建议。

  十、局内适当投入资金,对调研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保障调研活动顺利实施。

  酒泉市体育局公文、用印、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递、用印和归档。

  二、各科室直接收到的公文(含外出开会带回的材料),凡应呈局领导阅批和存档的,送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各科室草拟的公文要准确、简明,符合公文格式,书面要求整洁,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审核后,再送局领导同意签发。

  四、以体育局名义发文,一般业务性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审阅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五、凡按省体育局、市委、市政府等单位正式文件要求上报的各类材料,都要以体育局的名义行文上报;不以正式文件上报的各种材料,要经局主管领导审签。

  六、本局的文件除主送、抄送,还要根据文件内容和具体情况分送局领导和各科室。

  七、公文处理要及时,不拖延、不积压,紧急公文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退交办公室。

  八、立卷必须保存公文原件,个人不得保留应存档的任何文件材料,局领导和各科室如需备查,可留复印件。

  九、关于印章管理。

  1、机关印章必须放在规定的安全地方,并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印章委托他人代存、代用;临时请假或外出时,须要将印章交专人代管。

  2、凡以体育局名义印发的公文、函件,必须底稿附件齐全,经局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3、一般业务报表由有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即可用印;重要合同、协议、申报审批表必须经局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奖状、聘书均须有体育局文件根据,方可用印;职工个人有汇款单、包裹单以及一般的介绍信,可直接用印;重要的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用印。

  十、关于档案管理。

  1、档案室对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年底集中统一装订管理,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保管,各类档案要实行系统管理,科学分类,按序排列,编目上架。

  2、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的接收、移交、保管、利用、鉴定、销毁、案卷数量等情况进行准确核计,并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统计报表。

  3、查阅利用档案,均应办理登记手续,随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单,本机关档案不外借,如特需查阅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查阅档案时,严禁抽烟喝水,并不得随意对档案涂改、勾画、污损、抽页、剪裁。

  4、档案室要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保管到期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要造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对有利用价值的,经整理后继续保存,并按照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应移交的档案。

  5、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不得泄露属于保密的档案内容。

  6、档案室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并保持整洁,坚持做到“七防”,即防火、防鼠、防虫、防水、防光、防潮、防盗,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7、档案工作人员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管好档案,严防档案受到各种损害,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出现问题时,要追究责任。

  十一、关于文件印制。

  1、文印工作人员要坚持勤俭节约、能省则省的原则开展文印工作。积极接受机关内部各种文印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打印初稿的纸张要尽可能的用单面没有使用过的文印纸,印制正式稿件的文印纸要坚持双面打印。

  2、凡打印、复印的各种文件、材料,均须经局长签发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如遇紧急任务,经有关领导批示应速办。

  3、确保文件质量。印制的文件要清晰、美观、整洁、符合行文规范要求。

  4、经常保养设备,及时和办公室主任联系购买材料,确保文印工作顺利进行。未经文印室工作人员允许,原则上不许非工作人员动用文印设备。

  十二、严格遵守机关公文保密制度。机关职工工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报表等,均应造册登记,做好收发、递送、传阅、清退、归档、保管和销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在微机中储存秘密文件,复印、翻印和储存的秘密文件,同原件一样进行管理。因工作需要,向外提供本单位国家秘密及内部管理事项,须经局长批准。凡涉入国家秘密的事项,不得在新闻媒介公开发表。工作人员外出未经许可不准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酒泉市体育局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一、以高度责任感做好通信、勤务工作,负责三个办公室、两个会议室的卫生,做到桌面净、茶杯净、痰盂净、地面净、窗明。

  二、分送文件、信件、报纸做到不积压、不丢失、无差错,确保国家机密不外泄。保管各种物品和用具,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外出请假,完成任务要汇报。

  四、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努力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不做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做文明职工。

  酒泉市体育局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严格遵守,并互相监督。

  1.不准在接待中摆阔气、讲排场、上高档烟酒,减少陪同人员,市域内的接待不上烟酒,下基层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2.不准违反财务、器材、局机关资产和项目建设等相关管理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索取财物。

  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考核、考察、讨论干部的情况。

  4.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考核中有拉票、贿票行为。

  5.不准以权谋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6.不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

  7.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不准在上班期间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9.不准在开会期间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10.不准从事或参与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酒泉市体育局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

  工作岗位职责

  一、局机关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工作岗位均为兼职,工作内容并入兼职人员业务工作内,同安排,同考核。

  二、机关党支部工作。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建立健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2、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自然情况;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3、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日常的教育、监督。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障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5、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6、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审查和鉴定党员等日常工作。7、制定党员教育计划。8、抓好党员教育计划的实施。9、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一般每年总结一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还要适时进行阶段总结。

  三、机关工会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党组织,组织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动员全体会员协助行政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2、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干部培训。3、按《工会法》、《劳动法》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或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会员文化教育等。4、调查了解会员家庭生活,帮助会员解决后顾之忧,协调家庭纠纷,监督会员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5、协调会员与行政关系,指导协调处理基层劳动纠纷6、组织开展会员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工会经费的解交工作。

  四、机关妇女工作。l、制定局机关妇女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妇女组织日常工作。教育引导机关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了解反映妇女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组织机关妇女开展各项活动。2、组织开展妇女培训、交流、研讨、评优活动。

  五、机关共青团工作。l、制定局机关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团的日常工作。2、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3、了解掌握机关青年工作情况,反映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4、组织开展团员培训、交流、研讨、评优活动。

  酒泉市体育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

  党组(行政、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包括:

  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研究以党组(行政、党支部)名义上报的文件,讨论研究以党组(行政、党支部)名义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工作、文明单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讨论研究以党组(行政、党支部)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有关事项。

  3、讨论研究我局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4、讨论研究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科室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5、讨论研究我局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研究局机关较大经费的开支(一次开支在1500元以上),讨论研究重大项目和活动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有关方面重大事项。

  7、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8、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局党组(行政、党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议事程序及要求

  1、会议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2、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局长提出随时召开。

  3、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会议议题。议题原则上由局长提出并确定,也可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报请局长确定。

  (2)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会议的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3)会议讨论和决定。会议由局长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负责人作简要说明,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局长作出决定。

  4、根据会议的需要,会议可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5、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形成最后决定意见。

  6、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决定的,可由局长按上级要求,灵活处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四、组织实施

  集体会议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和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

  五、纪律监督

  1、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集体研究的决定,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党组(行政、党支部)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本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由我局纪检组长负责监督。

  酒泉市体育局绩效考核制

   一、根据“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和“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绩效考核内容和程序,考核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分半年、年终考核两次。主要内容包括:(一)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的完成情况;(二)社会承诺的履行情况;(三)工作效率;(四)群众的投诉情况;(五)局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依下列程序进行:本人自评、主管领导评分、考核综合评分、党组审定。    四、绩效考核工作由监察室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酒泉市体育局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

     一、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予以办理。    二、属行政审批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当日办结,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7日内办结。    三、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批示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办理,并自受理之日起随件附经办情况表,载明各环节办理时间,经办人应签字、以示负责。    四、行政执法处罚,在七日内立案,一个月内结案,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结案,经批准可以延长,但三个月内必须结案,按法定程序须听证的或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听证的,应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于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权利告知书》。

  酒泉市体育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一)服务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强化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领导。以群众和基层满意为标准,文明办事、

  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二)忠于职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了解体育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守岗位,作风严谨,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协调服

  务、审核把关、贯彻落实工作。

  (三)讲求实效。从讲求效能出发,力求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体育工作任务,力求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发挥最好效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和处理,切实做

  到为基层着想,为人民解忧。

  (四)热情接待。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到文明、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倒茶让座。与人交谈、接打电话

  语言文明规范。

  (五)解答耐心。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符合政策、理由充分、道理讲透、耐心细致,做到问多不厌、事多不烦、

  事烦不躁。

  (六)廉洁自律。严肃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不得为难或打击报复办事人。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批评,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认真调查和处理

  投诉行为。

    二、违诺处理:

  (一)在执行公务时,态度粗暴恶劣,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不文明不依法办事,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

  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二)凡违反上述承诺,没有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

  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三)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

  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情节轻微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诺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体育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向局效能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37-2635476、0937-2631000。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

  酒泉市体育局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文明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个被询问人(来人或来电询问,下同),不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承担起首答和接待的责任,不履行首答和接待责任的,将被追究处罚的制度。   第四条 首问负责人责任:   1、对属于首问负责人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认真及时办理、解答。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给予解答;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请示,并留下服务对象的姓名、电话、地址等,在服务承诺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后,主动告知服务对象。

  2、不属于首问负责人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若来人时应主动引领到相关部门领导或经办人处;若来电时应当记下服务对象的姓名、电话、单位地址和拟办事项的主要内容,转交给有关科室办理和给予解答。

  3、当相关部门领导或经办人不在时,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有关责任人。

  4、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热情、礼貌,文明用语。要时时处处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冷漠,不推诿,要充分体现物价干部的良好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处工作要求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市局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对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上门办事人员解决问题且效率高、质量好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七条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辅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1、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的拟办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造成办事延误的;

  2、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提出问题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造成不好影响的;

  4、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

  第八条发生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情况的,经查实按一次性申告查实待岗制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酒泉市体育局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任务

  (一)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全省性的运动竞赛。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和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管理我市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王红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体育局党政全面工 作。分管办公室。

  张滨(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安全生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总会等工作。分管群体竞训科、青少年体育科。联系市体育运动学校和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体育工作。

  李生泽(党组成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组组长):负责全市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 局机关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综合管理、工青妇群团组织、“双联”帮扶等方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员,分管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肃州区、金塔县体育工作。

  戴生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联系企业和全市体育产业、体育彩票销售等方面工作。分管体育彩票管理科、老年体协办公室。联系玉门市、瓜州县体育工作。

  宋卫国(副调研员):负责体育法制、体育行政审批、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

  三、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责任人

  根据主要任务,体育局内设9个科室,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一)办公室

  1、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和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管理我区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2、具体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主任岗位职责:李英武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与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工作联系与协调。

  (3)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外事工作。

  (4)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草拟审核把关工作。

  (5)负责大型会议、活动、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体育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7)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分管行政事务、考勤考核等日常行政工作。

  (2)分管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

  (3)协助主任负责保密、机要、信息等工作。

  (4)分管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协调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档收发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日常管理、归档、保密工作。

  (2)党政办公平台系统和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印鉴使用、文件分发、传阅工作。

  (4)负责呈送、发送各种文件、材料,指导机关各科室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会议的通知、签到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字员岗位职责:

  (1)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全市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技术攻关;协调、指导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指导、组织全市体育宣传和体育文化建设工作。

  2、具体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戴爱梅

  全面主持政策法规科工作,抓好科室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带领科室干部完成工作任务。

  (1)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全市体育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性研究,参与涉及我市体育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

  (3)组织开展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依法治体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指导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做好体育局有关对外行政复议工作。

  (三)群体竞训科 1、主要职责

  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方针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全区群众体育奖励表彰工作;指导业余训练、承办各种体育竞赛。

  2、具体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群体竞训科科长岗位职责:史兰华

  (1)全面规划科室工作,制定和实施科室工作计划。

  (2)部署重点工作,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工作。

  (3)抓好职工体育、妇女体育、残疾人体育、体育工作志愿者、全民健身活动、“雪炭工程”、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群体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4)认真完成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建立群体工作资料库、文件档案管理。

  (5)做好农牧区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志愿者及体育宣传等工作。

  (6)负责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与落实。

  (7)负责备战省运会、全市运动会各项工作。

  (8)做好体校及业余体校冬训检查、考核、评价。

  (9)负责全市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核、申报、审批工作。办理运动员注册。

  (四)青少年体育科 1、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青少年省际、全市体育比赛。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2、具体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刘铁忠

  (1)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各级运动学校工作、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2)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3)负责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审核、申报、管理。

  (4)负责起草常规性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体育市场办公室

  1、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2、具体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袁煜 

  (1)负责编制体育事业发展、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2)指导局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监督管理工作。

  (3)预算管理、财务监督、资金调配、使用。

  (4)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总务主任岗位职责:薛永成

  (1)根据局领导安排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全市体育器材购置计划、配发方案。

  (3)负责单位各种接待工作。

  (4)负责体育事业统计工作。

  (5)负责本单位大型体育器材的购置,体育城管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六)体育彩票管理科

  1、主要职责

  制定全市各类体育彩票销售方案,管理销售网点,培训业务人员,办理兑奖。

  2、具体岗位及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周友泉

    (1)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

  (2)指导培训销售员做好体彩宣传销售工作。

  (3)做好电脑体彩、即开型体彩销售布点工作。

  (4)及时掌握各种动态,提出应对措施,确保体彩销售安全运行。

  (5)检查即开型体彩票的进出库保管。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岗位职责:张晓玲

  (1)协助科长工作。

  (2)业务员的培训、新玩法推广。

  (3)即开型彩票的保管、出、入库。

  (4)各类彩票的兑奖工作。

  (5)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老年体协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草拟全市老年人体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指导老年人体育健身,推广适应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

  2.具体岗位及职责

  办公室主任:王艳玲

  (1)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草拟,打印、分发、归档。

  (2)组织各种老年人体育活动。

  (3)推广体育健身项目。

  (4)负责活动经费管理。

    (八)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李军锋   

  1.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政策决定、执行规章制度和提高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局机关财务、人事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

  (九)体育总会

  1、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市级体育总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各种社会体育活动;负责年度考核审检;指导县市区体育总会和市直各单项协会工作;负责体育总会换届登记工作。

  2、具体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刘铁忠(兼)

    (1)主持总会秘书处全面工作和总会的日常工作。

    (2)草拟总会各种文字材料及打印、分发、归档。

    (3)组织体育社团各种活动。

    (4)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5)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奖惩办法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对于履行职责情况将作为年度效能考评、年度干部考核、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行政奖惩、党内奖惩挂钩。特别是对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局党组决议和工作安排执行力不强,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等行政履责不到位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酒泉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省政府体育惠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把体育惠民项目做实、做好、做亮,让参加健身锻炼的群众有安全的活动场所,使体育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民众,市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市、县、乡镇(社区)三级分别成立体育惠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器材安全运行。

  二、管理责任

  3.市体育局与各县(市、区)体育部门签定责任书,并与当年的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挂钩。

  4.县(市、区)体育部门对体育惠民工程实行建设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并与工程责任单位签定管理责任书。

  5.项目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合同。

  三、建设标准

  6.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严格按照甘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7.具体标准:乡镇以建设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占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具体设施为:两个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一个为环氧树脂或硅PU层面的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两块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一块可配置四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一块约500㎡左右的室外健身器材区域。以上场地设施必须连片集中专用。

    社区原则上参照乡镇的建设标准,已具备室内健身条件的社区,建设成室内外结合型场地,且相对集中连片。 

  四、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期间,市体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各建设点检查督导。

  9.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监管。

  10.工程建设单位要对健身场地及健身器械周边进行防护设置,如:文化石、固定座椅或防护栏,避免车辆及牲畜进入健身场地。

  11.对已建成的健身场地,如出现地基返潮、表层裂缝等现象,县(市、区)领导小组要责成建设单位及时修复和维护。

  五、责任追究

  12.因工程建设管理不善,出现健身场地质量不合格、器械损坏等问题的单位,将取消下年度工程指标分配名额。

  13.因建设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健身场地及器械损坏的或因器械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的,建设单位要负全部责任。

  六、其他

  14.本制度仅适用于省政府体育惠民工程(体育健身中心)实施。

  15.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制度,制定辖区内实施体育惠民工程的建设管理制度。

  酒泉市体育局

  机关效能监督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酒泉市体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和服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特制定酒泉市体育局机关效能义务监督员制度。

  第二条 监督员从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体育系统退休干部、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全民健身带头人中聘请。

  第三条 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关心体育事业发展,热心群众体育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第四条 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我局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当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的义务宣传员,并积极争当全民健身带头人;

  (三)了解并宣传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

  (四)对我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五)反映、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体育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社会表现情况进行监督;

  (八)根据我局的安排要求,积极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调研等有关活动和工作。

  第五条 监督员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监察部门召集的监督员工作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我局和有关部门反映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泄露与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活动内容,自觉维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形象。

  第六条 监督员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效能监督员的管理和联络,及时向监督员发送与其履行监督职责有关的文件、信息及各种学习资料。可采取电话、信函、登门走访等各种形式保持与义务监督员的密切联系,听取其对机关效能建设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例会制度。我局每年召开二次以上监督员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报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三)通报反馈制度。局办公室对义务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转递的来信及投诉、举报,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办理和落实情况。因特殊原因暂时落实不了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监督员,并做出解释。

  第七条 聘任监督员的程序

  我局在调研基础上,经与拟聘监督员及所在单位协商同意后,填写《酒泉市体育局机关效能监督员推荐登记表》,备案聘请;

  第八条 监督员管理

  (一)我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的审核、考察和服务工作;

  (二)机关效能监督员任期2年。

  第九条 监督员的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聘用。

  (一)聘用期满未续聘的;

  (二)聘用期内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三)因健康问题无法胜任监督员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停聘的。

  第十条 监督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关非法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酒泉市体育局

  2014年9月30日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管理领导职责

  本局档案管理工作由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抓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措施,教育本局全体职工重视档案管理,支持档案人员做好工作。

  定期研究部署本局档案工作,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本局档案工作的检查验收,督促档案人员按时立卷归档,对文件材料不齐全的,责成有关人员补齐。

  督促落实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文件、材料的行成、整理、归档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利用。

  负责处理档案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室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

  负责制定本局档案工作计划和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度。

  对本局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集中统一管理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组织本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交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参与本局重大、重要的活动,以便及时了解本局档案形成趋向和信息,并及时收集有关档案资料,防止散失。

  7、各科室应把档案工作列入本科室的工作范围,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文件材料的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8、各科室应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凡属归档范围和各种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归档,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占为私有。

  酒泉市体育局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本局各科室(部门)在体育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并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声、录像等都应属归档案范围。

  2、归档时间。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应在次年三月底前整理立卷完毕,移交档案室。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由会计整理、立卷,并由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3、归档要求。<1>各科室(部门)必须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声像等载体)收集齐全。<2>凡归档的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字准确、责任者明确,年、月、日完全,并留出装订线。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复写纸。<3>归档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4>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并注明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利用。<5>装订卷宗要拆除卷内金属物,注意装订结实、整齐、美观。<6>各科室(部门)档案立卷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后逐一填写“档案移交清册”,经档案室核对后,办理交接手续,归档入库。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应有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2、档案库房中的箱、柜等应按规格分开,排列整齐,固定位置,统一编号,并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便于迅速查找。

  3、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使库房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注意通风,并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鼠、防虫蛀和防污染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库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并做好温度记录。

  5、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物品,配备消防器材。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及关门上锁。

  6、档案应建立全宗卷,存储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利用制度

  1、各科室(部门)人员原则上只能查阅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如需查阅其他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方能查阅。

  2、查阅档案,必须讲明利用目的,填写登记手续,方能阅档。

  3、外单位人员查阅本局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办理查阅手续。

  4、查档者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览。

  5、查阅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阅档。

  6、借阅档案者应做到:注意保密,保护档案,不得转借、外借,档案上不能涂改、划线、增删和撕页,并应保护档案的整洁。

  7、如发现查阅者违反档案管理规定,应报请有关部门按《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的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1、档案室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效果,存毁和档案人员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

  2、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

  3、按上级有关规定,凡属向地方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严格按要求移交。在移交时,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清册应当收入全宗卷和有关档案。

  酒泉市体育局档案保密制度

  1、本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密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机密的安全。凡借阅的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注意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及带回家。对违反保密的现象,要及时处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切实履行《保密法》赋予的职责。对借出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催卷,及时归档。

  3、档案内容不得擅自传抄,翻印,翻拍。

  4、对故意失泄档案秘密的人员,将按《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酒泉市体育局专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服从领导,按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本局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借阅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明确管理范围和对象。

  3、负责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统计、复制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4、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本机关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及归档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5、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防火、防潮、防光、防高温、防尘、防鼠、防虫等工作,不断改善保管条件,确保本机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参加本机关基建工作验收会,等有关活动,做好对文件资料的把关验收工作。

  7、负责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搞好利用服务工作,及进调查、了解登记档案利用效果,定期整理上报典型事例。

  酒泉市体育局机关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接受本机关综合档案室业务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2、在综合档案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收集、整理本部门各类档案材料,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4、负责完成综合档案室交办的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直接有关的工作。

  5、接受有关专业知识培训,使本部门的档案工作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6、按照本机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档案保密工作。

  7、负责把本科室部门在文件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和档案部门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酒泉市体育局计财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本机关在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综合性文件材料、会计报表、财簿、凭证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综合性文件材料于次年3月份归档;会计报表、凭证、帐簿可在财会部门存放1年后移交档案室。

  3、归档要求。归档的材料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甘肃省委

  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一、调查研究要深入扎实。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调研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结合分工进行,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剖析矛盾,深入研究问题,探求解决办法。调研选点既要选择工作好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更要深入困难问题比较多的地方调研,推动问题解决。调研要扎实有效,善于解剖麻雀,把握规律,提出建议,不能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重要调研后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向省委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向省委主要领导汇报调研情况。调研要统筹安排,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县、一条线路、一个点上调研,常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市州调研。

  二、议事决策要直面矛盾。省委常委会议要议大事、要事、难事,常委提出议题一定要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决策要敢于直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困难和矛盾,敢于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敢于直面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不能遇到矛盾绕着走。对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要在常委会上充分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常委要坦诚相见,明确态度。决策一定要体现群众观点,把党的主张与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 F4 B) A4 

   三、会议会风要精简高效。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凡以省委名义举办的会议和重要活动,需按程序报批。会议要讲实效,能合并套开的要合并套开,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到省召开。开会要研究和解决问题,泛泛提要求的会一律不开。要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不相关的活动,确需出席的按程序报批。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工作部署后,主要靠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常委要减少出席归口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文件简报要规范减少。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上报省委的公文由省委办公厅按程序办理,除明确要求直送的外,不得直接向常委个人报送。省委各部门向中央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须经省委同意或者授权。常委要带头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常委讲话由省委办公厅编发《甘肃工作通报》,不再单独印发,也不得层层翻印;讲话公开刊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常委分管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委办公厅转发或印发。 

  五、出访活动要严格控制。出国、出省考察交流视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没有工作需要和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作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确因工作需要超过1次的,按程序报批。同一时期常委出国(境)安排不超过2人。活动时间和范围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从严控制,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 

  六、新闻报道要改进提高。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常委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重点报道涉及省委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会议和重要外事活动。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常委出席会议活动不刊发侧记、特写等。报道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精简务实,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尽可能地发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常委的新闻报道由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

   七、文稿发表要严格报批。常委代表省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报省委批准。除省委统一安排和批准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警卫工作要改进调整。警卫工作不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省委常委出行或调研,一律不准使用开道车,不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 九、接待工作要周全务实。重大接待活动一律由省委办公厅统一安排。中央领导同志、中央国家各部委负责同志到甘考察调研,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外省区市代表团和重要客商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

    十、勤俭节约要率先垂范。常委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安排会议、活动和调研要一切从简,市州、县市区领导一律不到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和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烟酒菜肴,自助餐要节俭家常。

  甘肃省委、省政府“十大严令”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狠刹奢靡浪费之风 

  2.省“两会”代表委员一律吃自助餐,不安排宴请 

  3.节庆活动要从简安排,严控各种团拜活动

  4.公务接待以自助餐为主,不上烟酒

  5.节日慰问要统筹安排,不搞锦上添花

  6.全面压缩“三公”经费,车辆购置费预算零增长 

  7.党政机关办公楼达标的,一律不准扩建、新建 

  8.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全面推进电子政务

  9.加强财务检查、审计,加强监督检查 

  10.领导干部带头减少应酬,不出席无关接待活动

  中共酒泉市委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常委会2013年5月6日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推动作风转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规范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中央、国家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和中央机关局级干部来我市视察调研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检两院和市委工作部门要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统筹协调安排接待。

  二、凡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检两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来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检两院要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统筹协调安排接待。

  三、省内各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来我市或县市区考察交流工作,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要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办公室按规定统筹协调安排接待。

  四、外省、市、自治区党政副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外省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来我市或县市区考察交流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相关县市区要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办公室按规定统筹协调安排接待。

  五、凡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或四大班子办公厅名义组成的各类工作组,以及省直厅局委办主要领导来市上或直接赴某县市区调研、检查工作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办公室按规定统筹协调安排接待。

  六、凡党和国家领导,省委、市政府领导及省直厅局委办主要领导对我市工作的批示或对专项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和县市区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

  七、凡以省委和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会后必须及时向市委报告,并按会议要求于5日内提出贯彻意见。

  八、凡以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名义或以县市区委、政府名义给省委、省政府的报告、请示和工作汇报材料,必须先向市委报告,同意后方可上报。

  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委书记,凡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招商等活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向市委请假,同意后方可外出。

  十、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法检两长,各县市区长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参见会议、学习、考察、招商等活动,5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5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市委书面请假,同意后方可外出。

  酒泉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一、精简会议。市委常委带头压缩会议数量,能合开的合开,能不开的不开,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到市上召开,提倡下基层召开现场办公会。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力戎空话,每次大会不超过90分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作主题讲话,并减少陪会领导。

  二、压缩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市委各部门向市委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须经市委同意或授权。市委下发文件、主要领导讲话一律坚持短、精、实的原则,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讲话公开刊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其他常委一般性讲话,原则不印发。市委办公室只保留《工作通报》、《信息摘编》,其他简报一律取消。

  三、加强调查研究。市委常委调研要有针对性,抓住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提出建议,不搞形式主义。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不扰民。市委常委下基层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长下县市区调研,县市区长陪同;其他常委下县市区调研,县市区委常委对口陪同。调研后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向市委写出调研报告。县市区领导一律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一律吃家常饭。

  四、规范庆典活动。市管辖区内举办各类庆典活动,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禁发放各类纪念品和礼金。常委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确需出席的按程序报批。

  五、厉行勤俭节约搞接待。重大接待活动一律由市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中央、国家部委和省上领导同志到酒泉考察调研,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接待外省市区代表团和重要客商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不上名烟名酒。常委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公务接待和公款报销私人接待。

  六、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市委常委确因工作需要出国、出境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出国、出境活动的时间、范围、人员要从严控制,严禁借考察之名出国、出境旅游。没有明确任务和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出境活动一律不作安排。

  七、减少检查评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年底进行统一综合考核。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工作检查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督办检查外,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安排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活动,让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

  八、改进新闻报道。全市性大会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字数报道。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只作文字报道,电视报道只打字幕。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要本着精简务实、压缩数量的原则,尽可能发短消息或采取综合报道。

  九、认真搞好群众来访。要本着“谁主管、谁接访”的原则,实行群众来信来访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要敢于直面困难和问题,不能遇到矛盾绕着走。要抓好跟踪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尽可能做到让信访人心服口服。

  十、附则。市委常委要严格执行本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比照本规定执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各县市区委参照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崇尚健身  品质生活

  ——酒泉市体育局致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倡议书

  体育,不仅仅是一种身体运动,更是一种积极的教育手段、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承载财富的坚实基石。体育不仅与公民个人的生活幸福、事业发展有关,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繁荣兴旺的重要标志。生活因你而精彩,事业因你而辉煌!为进一步形成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热爱体育、崇尚健身、健康发展的优良创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我们向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发出“五个一”倡议:

  一、每人参加一个锻炼项目。养成健身的好习惯,是身体健康的基础,是人生宝贵的财富,是走向成功的阶梯。倡导大家坚持“因人而异、适时适度、持之以恒”的健身理念,选择适合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的健身项目,坚持锻炼,终身受益。

  二、每天锻炼一小时。树立健身新理念,形成健身新风尚。健康的身体,是专心学习的前提,是辛勤工作的资本,是幸福生活的保障。倡导大家积极树立“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强身健体”的健康理念,增强“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的健身意识,给健身以时间和空间,把心动变成行动,把感受变成享受,形成自觉锻炼、主动健身、追求健康的社会风尚。

  三、每人培养一个业余兴趣爱好。“望经拜道,各有一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爱好是获得知识的第一步。倡导每位机关干部职工培养一个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丰富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四、每人参与一个体育协会。体育协会是与社会沟通的中介组织,是联系和团结广大体育工作者和体育爱好者的坚强纽带。以关心协会发展为己责,以团结协会会员为己任,参与和带动一个单项体育协会,形成体育蓄力,营造健身氛围,倡导健康、文明锻炼,引导协会规范、有序的开展活动。

  五、每天购买一张体育彩票。中国体育彩票是为弥补体育事业发展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体彩秉承的宗旨。倡导大家树立“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购彩心态,以实际行动关心体育彩票销售,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运动中收获健康,在健康中努力工作,在工作中享受快乐,在快乐中体验人生,唱响“健康新时尚,创造新生活”的全民健身主旋律,积极投身到全民健身热潮中去!为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人类进步,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