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36号关于对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2016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酒市体字〔2016〕136号
关于对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2016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张国忠、兰永霞、王娟、李燕、耿金萍、孙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上支持金塔县“两馆两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议(市人大三届会议2016第117号建议)”收悉,金塔县文体局通过向县政府领导认真汇报,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分析,并认真进行了办理,现将金塔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金塔县委、县政府决定2016年修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58.10㎡(约合30.07亩)。本项目规建筑面积12667.8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配套3142座体育馆,篮球馆、羽毛球馆、健身房、乒乓球室、器材室、培训室、国民体质监测室训练等功能用房。
金塔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计划总投资8775.56万元。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建设期限预计为2016年7月—2018年2月。
截止目前,金塔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已完成了外观风貌设计,项目立项、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用地控规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评审、批复,土地定界勘探、环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两证一书”办理,项目建筑施工图审查、投资概算审核、造价清单编制、招标代理单位选定、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企业资格预审、监理招标、施工企业资格推荐、施工企业招标等工作,7月28日招标工作全面完成,进入开工准备阶段预计8月中旬开工。
金塔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投资大、工作头绪多、部门协调难度大,为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认真做好资金保障,积极开展协调对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在此,非常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袁煜 联系电话:18093787109 传真:2635476
酒泉市体育局
2016年8月3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相关县市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