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惠民实事办理 >> 正文

〔2016〕137号关于对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2016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20 10:14:13

酒市体字〔2016〕137号


关于对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2016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侯志春、李霞、李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公益文化体育场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认真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酒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以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文化服务水平为核心,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实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市体育局按照国家、省市“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的有关要求,将重视公益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落在实处。把配套完善群众健身设施作为重点工作,先后实施了市本级体育馆、城乡村(社区)级体育健身工程等多类型体育惠民工程项目,市县乡村各级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

    2015年,先后向国家、省级争取11类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位财政资金3300万元,为历年之最。其中,修建市级体育馆自筹资金2000万元、目前均已到位转入体育馆修建账户;完成一项省市政府惠民实事,新建乡镇(社区)文化体育健身中心9个,在全省14个地州市中数量最多;完成村级体育健身工程135个、笼式足球场2个、为122个全民健身站点配备了音响、实施了“百万篮球送下乡”、投放全民健身路径和文化体育传媒项目、扩建敦煌国家级沙滩排球基地;争取到酒泉百立机场产业引导资金400万元。

    截至2015年底,我市7县(市、区)中,有6个已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馆)、5个建成县级体育场;全市74个乡镇(街道)中,按照省政府乡级文化体育健身中心建设标准,有54个建成了本级体育健身设施,占73%;全市48个社区、460个行政村中,按照省政府行政村(社区)级文化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标准,已有426个建成了本级体育健身场地,占84%。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地1.6平方米。

    2016年,市体育局继续加大我市城乡、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配齐配足群众健身活动器材,积极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先后落实了市体育局承办的2016年度市政府惠民实事,配送给七个县(市、区)的乡镇、社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外乒乓球台、篮球、排球、足球等体育器材共302件;为酒泉市体育馆修建争取国家体育总局的补助900万元,至此,市级体育馆已争取资金合计2900万元。

    市体育局在新建体育场地的同时,大力推动场地资源共享工程。目前,在我市实施的体育惠民工程749个(其中一村一场702个、乡镇社区47个)、笼式足球场3个、可拆卸式泳池1个,总价值3471万元;争取到敦煌体育中心和肃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和200万元。以上共投入经费3771万元。同时,在我市现有体育设施中,属国家资金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绝大多数分布在各级各类学校,这部分体育设施主要为本校学生服务,场地利用率都比较低,节假日基本闲置。为了推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体育资源的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为群众健身提供更多的选择,我们已制定了《酒泉市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现已提交市政府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实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和建设部门的沟通、配合,结合城市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增设公益体育场馆设施。同时,也将体育设施建设作为《酒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让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健身休闲的快乐生活。

    在此,我们对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体育事业和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们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市政府支持,继续推动公益文化体育健身场馆的建设,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联系人:袁煜 联系电话:18093787109 传真:2635476

  


                           酒泉市体育局

                           2016年8月3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相关县市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