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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体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02 15:44: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4〕56号)要求,市体育局就2013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酒泉市体育信息网”(http://www.lingdaizhijia.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酒泉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东环北路4号;邮编:735000;电话(传真):0937-2635476;电子邮箱:jqstyj@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的领导工作。单位所有对外的公文信息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审的严格程序,并层层落实责任,各科室、县市区体育(局)中心、体校负责人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开通网上信息公开窗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并由专人负责网络操作。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送审、复核、审定、公开程序执行。同时,建立了公开信箱(邮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促进了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全部公文。2013年经市体育局产生的文件共计227号、局党组文件18号、各类工作信息369条,内容涵盖全市体育工作公文、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均在酒泉市体育信息网上公开和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传递,并积极向“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等新闻媒体投送。

   (二)公开形式多样化。按照实用、有效、便民的原则,一是更新完善公开栏的设置,在公共体育场馆和办公区域内规范公示内容;二是加强向省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三是向各类人群印制和发送体育宣传资料;四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五是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六是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通过电话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受咨询,无关于政府信息的公开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发生。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安排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其中1名负责文稿、1名负责电脑操作,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签审。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加强了硬软件建设,全年共投入1万元用于电脑和打印机维护、资料印制、公示栏制作,以及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责任科室缺乏工作主动性,具体管理公文和信息的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由于严格按照信息审核流程操作,层层批阅的时间长,部分信息时效性不能得到保证;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时事宣传报道。

   改进方法: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二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对社会的关注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和网络技术培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不漏、不拖、不虚。



                                                                     酒泉市体育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