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通知
酒市体字〔2017〕231号
酒泉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酒依法办﹝2017﹞9号)文件的要求,于9月20日至10月20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科室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不包括2016年已评查过的案卷。
二、评查标准
评查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两部分,具体评查内容和标准按照《酒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执行(见附件)。基础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基础标准是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的标准,是案卷合格的最低要求,不设具体分数,任何一项内容不符合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案卷。
处罚案卷文书规范标准按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五个阶段设分值,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法。对不符合内容和标准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
具体评查标准对照《酒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附表1)。
三、评查步骤和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自查自评和总结上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政策法规科要统一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评查工作方案,做好案卷评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9月26日至10月20日)。各科室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报政策法规科。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4日)。自查自评结束后,结合各科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政策法规科汇总形成案卷评查报告(附表2、3)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二)各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评报告、附表2、3的纸制版、电子版的报送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科室评查期间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总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1.酒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2.酒泉市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统计表
3.酒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统计表
酒泉市体育局
2017年9月20日